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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白朝秀 2010年2月16日 我是1998年得法的。99年12月,我向邪惡寫了 “不上訪、不集會、不串聯” 的“保證書”。2000年5月,家人代我寫了“保證書”。由於執著於親情,我在看守所簽了“刑事拘留證”,按了手印,還被拍成電視在本地區播放,給大法抹了黑,造成很不好的影響。嚴正聲明:我給邪惡所寫的一切“保證書”全部作廢;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重新走回大法修煉,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加倍彌補損失,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2/2186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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