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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興珍 2010年1月19日 一九九九年,我由於怕心,把自己手抄的《洪吟》用水泡毀了。二零零零年六月的一天,我和弟弟發生矛盾時說了“不修不煉”的話。二零零九年五、六月間,我把《明慧週刊》、《正見週刊》還有《九評》給毀了。嚴正聲明:以上這些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現在開始聽師父的話,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圓滿隨師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2/2186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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