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阮明華 2010年2月17日

    在兩次被非法迫害期間,由於法理不清,正念不足,怕心重,我配合邪惡搜自己的包,配合邪惡照像,並在“釋放證”與“超期限關押證”上簽名。我對不起師父,這都是我平時不精進,修煉不紮實造成的。嚴正聲明: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在法中歸正自己,聽師父的教誨,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2/218612.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