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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何洪亮 2010年2月15日 我2008年8月11日被邪黨惡警非法抓捕,在勞教所一年半期間,被邪惡逼迫所“簽的字”、所說、所做的所有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一切言行,我聲明全部作廢。我今後一定堅信大法,抓緊彌補過失,做好三件事,緊跟師父堅修到底,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3/2186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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