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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冬燕 99年9月,我因去北京證實大法,被單位交給了公安局,因當時很迷茫不知道怎樣做,為表明我們的清白,就寫了一份保證書,保證“從沒有、今後也不會參與任何違法亂紀的活動”,但狡猾的邪惡卻指使警察逼迫我寫放棄修煉的話,我不從。於是我的家人在我的保證書上寫了與大法決裂的話,我的公司也在我當時不知道的情況下為我寫了許多保證,並說了許多不敬大法的話。在此嚴正聲明所有曾經寫過的對我的保證,全部為他人強加之意,非本人所願,故此聲明作廢。 當我意識到保證書本身便是對邪惡的一種妥協後,於是便又兩次進京證實大法。在後一次證實大法時(2001年1月)被邪惡抓走,在被非法審時為“堂堂正正”地承認自己所做的一切,於是在審訊筆錄上簽字證明所陳述的事件乃本人所為。當時並未覺得不妥,還覺得是“堂堂正正” 地承認自己所做的一切 。直到近一段時間看明慧網上的文章,才明白很可能被邪惡之徒鑽了空子,使得它們在屬有本人簽字的材料上加註對大法不利的話。於是在此聲明如果任何屬有本人簽字或畫押的文字材料上面有對大法不利的話全部作廢。同時聲明屬有本人簽字或畫押的任何材料作廢,因為大法弟子沒罪,也不該被審。我雖實現了自己的願望,給同樣是受矇蔽的警察洪法講真象。但由於自己當時學法不深,兼正念不足,所以沒有做到放下一切執著,從而可能給邪惡鑽了空子,沒有做到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到的、應該承受的一切。今後我要在修煉中做得好,不辜負師父的承受和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242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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