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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翼 2010年2月21日 2008年,我被非法關押了11個月。在闖出黑窩時,我一會兒清醒,一會兒糊塗,其實根子裡還是對師父不堅信,執著於自己不受迫害。在最後釋放我時,檢察院下的結論是“有罪不判”,還說我“認罪態度好”。我從未向邪惡認甚麼罪,知道這種結果是邪惡無可奈何中給自己下的台,但是我當時執著於自己已經出來了,認為已經否定了邪惡舊勢力的安排,因此在檢察官問我是否上訴時,我說:“不上訴”,還說了“不去參加危害社會的活動”的保證。現在我意識到,我還是沒站在維護大法的基點上,已經承認了邪惡的迫害,這是對大法的侮辱。嚴正聲明,我說的“不上訴”、“不去參加危害社會的活動”的話作廢。從此以後在學法修心上下功夫,勇猛精進,多救眾生,加倍彌補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6/2188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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