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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向青華 2010年2月21日 我因發真相資料被人誣陷,被惡警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在此期間,我配合邪惡按了手印,簽了字,給大法造成損失。我現在悟到自己之所以做出這麼大的錯事,是因為平時學法不深,生出了幹事心、歡喜心、顯示心、僥倖心、完成任務的心造成的。我錯了,嚴正聲明:以上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事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多學法,學好法,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6/2188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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