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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紹雲 2010年2月20日 我於98年末幸運走入大法修煉。99年7.20迫害開始後,鄉派出所惡警要求我交大法書籍,由於對法理認識不清,同時有怕心存在,我便將煉功點的部份書籍交給惡警,還寫了“以後不煉功”的保證書。事後我對自己的言行痛悔萬分,嚴正聲明:以前我所說、所做的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緊隨師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6/2188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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