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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華、張興發 我是2000年12月29日到北京證實大法,離北京還有一個站就被抓了。回來後被送到派出所非法關押,又送到看守所拘留,時間比較長,丈夫看不到人,因他學法不深,惡人叫他替我寫保證,丈夫說寫不起,惡人說我給你寫。丈夫想不是我寫的,當時沒有站在法上認識,也就聽信邪惡的謊言同意了。丈夫說保證書沒有交上去,當時想沒有交就算了。後來通過不斷學法,我悟到修煉比常人中任何一件事情都嚴肅,悟到黑字寫在白紙上難以擦掉,這也是給大法抹黑,也是給大法造成損失,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雖然沒有交上去,也寫了我的名字。師父看得很清楚,邪惡的舊勢力也看得很清楚,所以我必須嚴正聲明寫的那個“保證”作廢。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損失。同時我的丈夫張興發也要求聲明那個“保證”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242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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