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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艷華 2010年2月24日 在99年7.20時,自己由於學法不深,信師信法不夠,在單位向邪黨交了大法書,還違心的寫了“不煉”的東西。這是我在修煉路上污點,聲明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2190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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