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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樹春 2010年1月19日 我是九五年得法的,在祥和的修煉中,我體會到大法的美好、自身的變化和思想境界的提高,有著特別殊勝的感覺。在九九年七二零邪惡迫害大法時,我由於學法不深,在單位保衛科、派出所、街道的高壓下,在所謂的“保證書”上簽了字,按了手印。以後又有幾次,由於單位施壓,我又簽了字。我對不起師父,給大法抹了黑。嚴正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勇猛精進,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3/2191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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