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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靜濤 2010年2月24日 2007年年底,我因散發真相資料被邪惡判三年勞教。因學法不深,在邪惡的迫害和壓力面前,我頭腦不清醒,做了有辱大法和師尊的事。回家後,通過一個月的學法,我更加體悟到師尊的慈悲偉大,並找出了被邪惡迫害的真正原因,更加堅定了修煉這顆心。嚴正聲明:在勞教所說、所做的有辱師尊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做一個真修弟子,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3/2191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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