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興達 2010年1月28日 在7.20後,我交出了大法書和資料,被邪惡拘留了十五天。在被錄像時,我配合了邪惡,說當時邪惡對大法污蔑報導的宣傳是對的,又在邪惡的追問下,說出了同修,而使同修遭受到迫害,還向邪惡寫了“不再參加法輪功的一切活動”的保證。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3/21914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