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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麗華 2010年2月27日 當我回到家時,身體就出現“病”況,也沒有及時向內找自己。最近和同修切磋交流,我悟到,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邪惡詢問我時做了“筆錄”,我“按了手印”、“簽了名”,配合了邪惡,沒有做到在任何環境都不配合邪惡的無理要求。我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3/2191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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