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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雲秀 2010年2月23日 去年7月份由於自己有漏被邪惡迫害,因和警察講真相的力度不夠,也順他們說了一些經過,在看守所裡也有妥協,如:走步和背監規(雖然嘴動在背法)從外觀看也在隨大流。從看守所出來的那天晚上在派出所叫我簽字,我也簽了,但不知道簽的是甚麼內容,現在我悟到這一切都不符合法。所以我現在要嚴正聲明:以上我背離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4/2191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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