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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予文 我於2003年4月至2004年2月,被縣公安局安保大隊、城關鎮綜治委、綜治辦,省綜治委非法迫害期間,在邪惡的高壓下,我所說、所寫的一切對不起大法和師尊的言行,今聲明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2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4/2191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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