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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彥峰 2010年1月6日 我於1996年得法,但由於學法不深,悟性低,人心很重。2006年,我被邪惡非法判刑,由於執著心太重,被邪悟者洗了腦,寫下所謂的“四書”,並說了、做了一些不利於大法的言行。經過學法,我認識到以前的錯誤,特此聲明:我在監獄所寫、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努力學好法,做好三件事,信師信法,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5/2192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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