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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老輝 2010年2月3日

    2005年5月5日,我因洪揚大法被邪惡國保大隊強行綁架,偽法院非法將我判刑四年。在獄中,由於正念不足,在邪惡的暴力下,我違心的寫了“三書”。我深感愧對師父與大法,嚴正聲明:在獄中寫的“三書”全部作廢。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5/219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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