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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正英 2010年2月12日 公安惡警曾到我家,拿出寫好的“三書”叫我簽名。當時我怕它們經常來我家糾纏,就簽名了,現在很後悔。2005年11月28日,當地公安又闖入我家,像強盜一樣搜查,把大法書和煉功帶等抄走,並強行把我帶入公安機關,非法判2年勞教。在這期間,由於怕心,我說了不該說的話,寫了“入所教育”、“認識”、“三書”、“揭批稿”和“出所教育”。嚴正聲明:以前所有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回到大法中來,洗刷污點,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7/2193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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