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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翠芬 2010年2月5日 零九年五月,我和幾位大法弟子去外地散發真相材料,由於自己正念不足,被惡人誣告,非法關押在當地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由於怕心重,執著心太多,我被迫在“三書”上按下了手印,交了誣蔑師父的答卷,做了很多對不起師父的事。回家後我越想越覺的對不起師父,也無臉見同修。嚴正聲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繼續學法煉功,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7/2193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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