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冬蓮 2010年1月17日 二零零八年,我因講真相被人舉報,被縣六一零、國安非法關押15天。此後,每逢邪黨敏感日,六一零就到我丈夫單位施加壓力,強迫我丈夫在單位簽字,擔保我“不外出講真相救人”。這是邪惡強加給我丈夫的迫害,我不承認邪惡強加的一切。嚴正聲明:我丈夫代我簽的字一律作廢。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7/219384.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