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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冬梅 2010年3月2日 今天同修讓我給打一份“嚴正聲明”上網,在打字的過程中,我忽然想起我也犯過同樣的錯,怎麼就沒有意識到要聲明作廢呢?挖其根源,是自己對自己要求不嚴格,開脫自己,對法還沒有達到百分之百的敬重。嚴正聲明以下行為全部作廢:1、在二零零零年下半年,由於邪惡干擾,自己有怕心,把部份大法真相資料燒燬了。2、二零零一年,我被惡警非法抄家,並被綁架到派出所後,同樣是怕心,女兒迫於壓力,把自己翻錄的師父在濟南講法的錄音帶拆開,心想以後會再重新裝好,可是最後沒有全部裝好,就把弄亂了的錄音帶燒燬了,使自己犯下大罪。今後我要加倍努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7/2193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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