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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平平 2010年1月30日 2010年1月4日,我在公交車站台上向一位不明真相的人發了一張真善忍護身符,結果被這人舉報,被綁架到派出所。第二天我單位領導去接我時,派出所逼我寫“保證書”。回來後,我深深的感到內疚,萬分後悔。嚴正聲明:我所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7/2193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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