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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桂芬 2010年3月1日 我是1994年得法的。99年7.20後,我被當地派出所找去非法審問。為了躲避邪惡的非法抓捕,我處理了師父的照片,對師父大不敬。在2000年10月發真相材料時被邪惡綁架。當邪惡讓我在非法審訊記錄和放出手續上簽名時,由於起了歡喜心,簽了字。嚴正聲明:以上的對師父不敬的行為、配合邪惡的一切言行和所有的簽字全部作廢。從新修煉,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9/2194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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