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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鳳珍 我於96年5月有幸得大法,幾年來的修煉使我的身心健康有了很大提高。2001年12月28日晚9點鐘左右,我和丈夫正在家煉功,突然數名公安人員猛然敲我家的家門,由於我們警惕性不高,為邪惡之徒開了門,把我的家翻了個底朝天,收走大法書和幾份材料,將我二人強行帶走,當天夜裡在公安局政保科遭到多次毒打,其目的就是讓我出賣同修和放棄修煉。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深,遇事不能向內找,有了問題總是用人的觀念去對待,不能在法上認識法,好多常人心放不下,由於自己怕心嚴重,擔心被勞教,所以在邪惡和親情的逼迫下,我違心地寫下了“悔過書”和“保證書”,回想起來我真是痛悔莫及,我真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苦度。特發此聲明,宣佈自己違心寫下的一切全部作廢,從此以後吸取這次教訓,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和自己的過錯,緊跟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3/242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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