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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瞿玉玲 2010年3月11日 本人在2004年10月被惡警從家中騙到當地610辦公室,我回答了惡警的提問,並且在它們做的筆錄上按了手印。2005年11月,我與兩名同修同時被非法綁架,惡警在我家搶走了價值七千元的電腦、大法書等物品,在惡警列的清單上,讓別人代簽了名。在看守所,配合惡警拍照、取指紋。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說過“我不煉功了”。回家之前,惡警把我的小姑子叫到看守所,她說“別煉了”,我當時答應了。嚴正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從新修煉,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6/2198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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