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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彩秀2012年3月13日 我在發神韻光盤時,被惡人誣告,在邪惡的高壓逼迫下,我曾經給惡黨組織寫過所謂的“認識”,(我始終沒有寫“不煉功”,也沒有寫一句不敬師父和大法的話),但是它至今一直困擾我不能精進。現在我嚴正聲明:我違心的寫的“認識”作廢。我要洗刷污點,加倍彌補過失,努力精進實修,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8/2198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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