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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碧雲 2010年3月14日 二零零九年七月底,鄉派出所夥同610到我家非法搜查,把一些真相資料全部非法拿走,並把我帶到派出所非法審問、打罵,我寫了“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鄭重聲明:我所寫的“不煉功的保證書”作廢。從新修煉,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0/2200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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