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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宗琴 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給幾個小學生講真相,遭惡人誣告。當天遭當派出所幾個惡警非法綁架到派出所,非法抄了我的家,搶走了《大法書》等。當天晚上,被直接送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多天後又非法送勞教所迫害十八個月。在勞教所迫害期間,遭邪警和“包夾”的邪惡洗腦和非人迫害,違心的簽了“三書”。在此嚴正聲明:在被非法勞教期間的一切對大法和師父不敬的言行統統作廢。做好三件事,正念正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2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1/2200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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