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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桂珍 哈爾濱市公安局一處: 我於94年有緣得法,從那時起一直堅修大法。2000年3月3日我無理被帶到市局一處,在無意識和急於回家的情況下,向一處寫了所謂的“保證書”:不進京、不切磋、(因大法書籍全部抄走)暫時不能煉,等不利於大法的話。回想此事痛苦萬分。至此向該處嚴正聲明保證書一律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1.27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9/74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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