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化波 2010年3月17日 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黨迫害大法時,我被邪惡非法關押。在此期間,我沒守住心性,執著於親情,在人心帶動下,給邪惡政府交了一萬多元所謂的“保證金”,給大法造成負面影響和損失。我認識到了這一切都是法沒有學好造成的,嚴正聲明: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學好法,做好三件事,彌補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2/220220.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