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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愛玲 2010年3月18日 我是98年幸得大法,因學法不精進,對法理解不深,2007年被惡警迫害,寫了對法、對師不敬的話,做了背離大法的事,現聲明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來報答師父的慈悲救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3/2202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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