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付燕飛 2010年3月19日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我和母親乘火車,我給一乘警講真相,被打了黑報告,乘務長等惡人將我非法帶到一車廂。我起了怕心不敢向周圍民眾講自己是修大法的。到站後惡人把我拽到站前派出所。傍晚時,我單位來了幾位領導和警察,把我和母親送回家了。回到了家,自己便放鬆了警惕,第二天被片警找到派出所,當地610對我進行了非法的所謂筆錄。因怕心,念不正,違心的說了“不煉了”。嚴正聲明:以上所說的對大法與師父不敬的話徹底作廢。從新修煉,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4/22025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