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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志強 2010年3月22日 二零零三年二月三日,被邪惡綁架,後被非法判了三年零六個月。到期後又被綁架到洗腦班,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才回家。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在被迫害期間,走過太多的彎路,多次寫過“四書”之類的東西,在妥協中有過不敬師、不敬法的言行,簽過不該簽的字。給師尊與大法抹了黑,給自己修煉留下了污點,愧對師尊的慈悲苦度。嚴正聲明:在被邪惡迫害期間,自己做過的所有有損師尊與大法的文字和言行全部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8/2204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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