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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茹英 2010年3月24日 在一九九九年7.20和7.20後,我曾三次去北京上訪,被送回我原工作單位後,在單位裡每天有一個廠長和18名職工三班倒日夜監視著我,不許回家,沒有自由。現我嚴正聲明:在此期間,我所寫的“保證書”等,一律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9/2206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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