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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岳如意 2010年3月27日 我於97年陰曆10月喜得大法,通過幾個月修煉,師父給我調整身體,我多年難以治癒的腿病不翼而飛。99年7.20以後,邪惡開始了對大法的迫害。2002年陰曆9月,我被邪惡“610”抓進看守所,由於怕心的執著,對大法犯了罪,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我先後在看守所違心的簽過名,寫過“不煉功”保證書,按過手印,照過像,在洗腦班又違心的寫過“決裂書”。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走師尊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2206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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