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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葉良水 2010年1月

    我老伴是在九八年得法的,她九九年退休後到外地帶孫子。我在學校任教,校長要我代老伴寫“不修煉”的保證書,我沒經她本人同意便寫了“保證書”交給校長。我退休後也走進大法修煉中,認識到以前寫“保證書”是錯誤的。嚴正聲明:我所寫的“保證書”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220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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