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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管思美 2010年3月8日 我因講真相被邪惡劫持到派出所,在邪惡派出所人員寫的材料上簽了字。回家後,派出所人員又兩次到家中,讓我在他們寫的文字上簽字。我由於學法不深,主意識不強,順從邪惡,簽了字。後來經過學法,我認識到自己沒做到正念正行,非常後悔。嚴正聲明:以前在派出所人員指使下簽的字全部作廢。今後一定做好三件事,正念正行,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2208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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