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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馮麗芳 2010年3月28日 我在99年之後,曾去北京上訪,後來被邪惡多次迫害並勞教兩年,現在仍不時被糾纏。在此期間,迫於壓力,我曾說過、寫過對大法的誣蔑之詞,內心非常痛苦。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污蔑大法的言辭全部作廢。不斷修正自己,做好三件事,救助更多有緣人。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2208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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