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明發 2010年3月28日 我由於過去對大法的認識不足,怕心重,在派出所,寫下“悔過書”,看新經文後深知自己的過錯,聲明作廢。懇請師父原諒。我會以後認真學法,嚴格要求自己,做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220825.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