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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安彬 2010年2月25日 2008年10月17日上午,我向居委會的兩個人講真相並送給真相資料。中午,好多個國安人員來抄我家,並將我綁架到“610”,第二天又轉到勞教所。在勞教所那邪惡的環境裡,在長期高壓下,我承受不住,違心的寫了“三書”,還出賣了一個同修,說資料是某某給的。我犯了大錯,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同修。我痛苦,後悔莫及。嚴正聲明:我在被綁架關押期間,所做、所寫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從新做好,彌補過錯,精進的走好今後的每一步,堅修大法到底,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5/2209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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