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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巨婷 2010年3月31日 我於1997年春天得法,通過修煉身體得到了康復。99年7.20,我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邪惡強行抓回來,關到當地看守所。在邪惡的高壓下,由於怕心,我寫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話。嚴正聲明:以前說過、寫過的對大法、對師父不敬的話全部作廢。以後努力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5/2209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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