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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芳 2010年3月28日 以前在單位上班的時候,由於學法不深,法理不清,有嚴重的怕心,簽了字。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所簽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以後我要努力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5/2209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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