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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亞群 2010年3月26日 我一九九八年有幸得法。因為沒按師父說的理智的做好三件事,在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惡警劫持到派出所非法關押,寫了“保證書”,在洗腦班寫了“決裂書”,交了所有的大法書。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被非法抓、抄家,在勞教所遭受迫害期間,在邪惡的強逼下違心寫了“悔過書、保證書、揭批書、思想匯報”|。家人被恐嚇,毀掉了大法書,親屬在無知中籤名。對師父不敬,對大法不敬,給大法造成損失。嚴正聲明:以前我所說、所寫、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6/2210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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