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維華 2010年3月31日 我於一九九九年三月份喜得大法。自從7.20後,由於自己正念不足,造成了家人、親戚給寫了幾次的所謂“保證書”之類的東西;在洗腦班,自己也配合了邪惡。二零零四年三月份又被迫害到勞教所,由於信師信法不堅定,又違心的配合了邪惡,給師父、給大法抹了黑,真是愧對師父、愧對大法。嚴正聲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7/22104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