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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紀瓊 2010年4月2日 我沒學好法,被邪惡鑽空子,於2008年7月23日被派出所惡警非法綁架到縣看守所迫害14天後,又被劫持到市女子勞教所受迫害至2009年10月23日。在邪黨勞教所被非法迫害威逼下,由於自己有怕心,沒有正念,由別人代我寫了願意“轉化”和“不煉功”的保證,也違心的說了不符合大法的話。現在嚴正聲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決心從新修煉,挽回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7/2210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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