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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馮映卿 2010年4月2日 今年三月十日,我和同修到外鄉救眾生,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惡人、惡警綁架到派出所。我一時不理智,配合邪惡,說了不該說的話,“簽了字”等。我醒悟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在此嚴正聲明:那天在派出所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今後要洗刷污點,加倍彌補過失,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7/2210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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