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肖淑芳 2010年3月5日 有一次在派出所惡警對我威逼和矇騙下,因我學法不紮實,又有怕心,我就在白紙的右下角簽了名。現嚴正聲明:所寫、所說對大法、對師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堅信師父,堅信大法,用心學法,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多救度眾生,加倍彌補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7/22104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