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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春梅 2010年4月3日 1999年中共邪黨瘋狂迫害大法後,我由於對法學的不深,在邪惡的高壓逼迫下,默許了別人代筆寫了“保證書”。我嚴正聲明:別人代筆寫的“保證書”作廢。我不承認。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8/2210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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