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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藍莉 我叫藍莉,現年三十歲。一九九四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一九九九年“4.25”後,國家政府中別有用心的少數人為了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置法輪大法對國家對人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客觀事實而不顧,對法輪功及學員進行瘋狂的迫害。 由於自己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作為一個公民,一個法輪大法的修煉者有責任、有義務向國家及人民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於二○○○年元月進京上訪被北京公安機關強行關押,後被遣送回武漢,在武漢二進看守所,一進學習班關押,直至後被送往何灣勞教所勞教,在勞教所高壓、強制欺騙和封閉的環境下,加上自身的執著被鑽了空子,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寫下了決裂書,之後被進一步洗腦,走了一條錯誤的道路。 當我回到家中,經過一段時間的認真思考,恢復正常理性的思維後,才徹底明白自己走了一條彎路,現特此聲明在何灣勞教所關押期間所說、所寫、所做一切有關決裂書和揭批的書面材料和言論一律作廢,重新走入偉大神聖的正法之中,堅定不移地走修煉法輪大法的道路。“真、善、忍”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今後時刻按照李洪志師父講的去做,做一名真修法輪大法的弟子,發正念清除一切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 聲明人:藍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二○○二年元月二十五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4/243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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